据悉,无人机运行意见稿中适用范围为无人机空机重量大于1 kg小于等于116 kg、起飞全重大于1.5 kg小于150 kg的无人机,且动能不大于95 kJ,校正空速不超过100 km/h,以及所有植保类无人机和充气体积在4 600m3以下的无人飞艇。《知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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